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法理學
JURISPRUDENCE 
開課學期
98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陳妙芬 
課號
LAW4030 
課程識別碼
A01 41100 
班次
02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3,4,5,6(10:20~14:10) 
上課地點
法1303 
備註
教室為法1303。
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8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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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

法理學又稱法哲學,它是精神文明史上歷史最悠久的學問,卻也是發展最曲折與複雜的知識和實踐領域。歷數史上法哲學家,大概可以亞里斯多德、西賽羅、霍布斯、康德、黑格爾、馬克思、胡賽爾、哈特、羅爾斯、溫格爾、魯曼、納斯邦等人為代表,他們不僅分別代表不同階段的法律哲學和理論發展的里程碑,而且直到今天仍持續發揮影響力。法理學的入門課程將透過引介這些代表性的學說、觀點和實踐方式與策略,引導同學認識法理學。

這學期每週四上課四小時,分兩時段進行:3/4節課由教師主講法理學核心單元主題,分析和解釋基本觀念和學說;中間休息午餐。接著5/6節課進行「法哲學模擬法庭」,透過法庭劇本的撰寫和呈現,引導同學將理論與案例敘事加以結合,從認識法庭的劇場形式中學習理解自我與他人的角色、認識不同觀點的法律事實陳述和敘事方法、熟悉運用法學方法、培養敏銳判斷力、體察人性與司法智慧。

「法哲學模擬法庭」處理的案例事實爭議性高,涉及的理論觀點往往針鋒相對、互不相讓,而且事實的認定本身涉及高度複雜的價值判斷,以致因性別身分或階級與文化認同不同,使人可能做出截然不同的判斷!法庭上能否藉法理學的思辨得出最適、最公平的判決(判斷),將是一大考驗!處理艱難案例(hard cases)的法哲學模擬法庭,本身其實就是一個想像與模擬「親近性法庭」(court of affinity)的所在,這是因為所有的艱難案例不僅涉及道德或法律原則的衝突,其所牽涉的人與人之間複雜的慾望和關係(親近性關係),更提高了事實與價值判斷的困難度。這學期的法哲學模擬法庭將以充滿「懸疑」與「衝突性」的酷兒故事案例(queer stories and cases),激發同學的想像力和正義觀,從密集的編寫討論中孵化出集體創作的詩性法庭!
 

課程目標
法理學課程的目的在引導同學認識法律哲學與方法,熟悉代表性的法理論和批判,藉由「法哲學模擬法庭」運用所學知識和正義觀,理解法律的詩性邏輯與智慧。 
課程要求
評分方式與課程要求:

(1)「法哲學模擬法庭」討論編寫與演出(50%)
「法哲學模擬法庭」由修課同學分成五組進行,每組由一位研究生TA指導研讀一個特定的故事案例,在期中考週之前將此案例改編為法庭劇本,由同學分工扮演劇本中的各個角色,例如雙方當事人、律師、關係人、證人、檢察官等,每位同學應於期中考週提交一份參與討論的摘要,說明個人扮演的角色、立場和理論觀點(約2000字)。期中考週之後,每組於排定的週次登場演出模擬法庭。模擬法庭的法官為教師和兩位研究生,陪審團則由其他組同學中抽籤選出。其餘同學為觀眾。

(2)期末考試(50%)
按學校規定的時間舉行期末筆試(於第3/4節考試),可攜帶資料應考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7  教師出國參與國際會議,停課一次。期中考週補上課。 
第2週
9/24  第一次上課。